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,坚决遏制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,持续巩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云南省禁毒条例》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》等规定,
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、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。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的禁种铲除工作,发现非法种植的,应当及时予以制止、铲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,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:
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国家对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。禁止非法种植罂粟、古柯植物、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。禁止走私或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。
《云南省禁毒条例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禁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公安派出所、村(居)民委员会及有关人员加强巡查,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,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、铲除。村(居)民委员会发现涉嫌出境参与种植、收割毒品原植物的人员,应当及时劝阻,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。
第二十条之规定,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。禁止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、罂粟籽、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、种子、幼苗及其制品。
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》第十三条之规定,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:非法种植罂粟、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;走私或者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、种子;非法生产、销售添加罂粟壳(籽、苗)等毒品原植物的食品。第十四条之规定,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的禁种铲除工作,发现非法种植的,应当及时予以制止、铲除。村民委员会(社区)、村民小组发现非法种植的,应当及时予以制止,并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,在收获前自动铲除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或种子、幼苗、罂粟壳的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案例一:2024年4月,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禁种铲毒工作中,发现村民段某某家中院子菜地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440株,经鉴定,送检样品为罂粟科罂粟属植物罂粟的植株。段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被判处相应刑罚。
案例二:2023年3月,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集市开展巡查时发现徐某某在售卖种子,经称量查获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可疑物净重140.8公斤。徐某某因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,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。
案例三:2025年8月,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日常工作中,发现村民罗某某在田块内种植疑似毒品原植物8725株,经鉴定,送检样品为科属种的新鲜植株,属于毒品原植物。罗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。
罂粟:一年生草本植物,株植花梗粗壮,光滑无毛。花朵颜色鲜艳(红、粉、白、紫等)近似扇形,果实呈球状或椭圆状。

危害:是提取、、等毒品的原生植物。其果实汁液干燥后所含的等生物碱,长期食用易成瘾,严重危害健康。
(Cannabis sativa)是一种草本植物,叶片、皮可以被直接吸食滥用;从它的叶和花中可以提取富含素的脂、油,可像植物一样被吸食。

危害:植物中含有数百种化学物质,其中四氢酚(THC)是主要的精神活性成分,能使人产生兴奋感,改变对事物的主观感受,大剂量使用可造成幻觉、妄想、精神失常。长期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脑部疾病、严重的行为损伤、免疫系统抑制和精神疾病等。
2.积极铲除:若发现房前屋后、阳台花园有零星生长或已种植的,请立即主动铲除。
3.勇于举报:若发现他人非法种植、买卖、运输毒品原植物,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举报。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、协助收缴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,将根据大理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公开有奖征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》给予奖励。